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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城市政府的复工通知

2020-02-01 09:49:48

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

时间:2020-02-01

全体市民: 

  当前,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关键、最紧要的重要节点,减少人员流动、人员聚集是做好疫情防控最有效的办法。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严格人员流动管控。应急响应解除前,全体市民没有特殊情况,建议待在家中,不要随意外出,避免交叉感染。所有社区(村居)、单位,居民小区,原则上只留一个出入口,社区(村、居)“两委”成员、小区社工、物业人员、包靠干部要做好执勤值班工作。凡是从武汉等重点疫区返回或者途经武汉的人员,必须在家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,不与家人一个房间吃住;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能外出;电话告知有接触史的亲属、朋友、同学等人员,让他们在家中自我隔离观察,特殊情况及时上报。对从武汉等重点疫区返回的人员,广泛征集有关线索,经查实属于漏登的,给予首次提报人1000元奖励。

  严格公共场所管理。禁止各类聚餐、聚会,除政府指定的1处集中留观宾馆以外,倡议全市其他所有酒店、宾馆、餐馆等餐饮场所一律暂停营业;除指定城区3大物流配送集团(诸城市百盛商场、潍坊百货集团、青岛利群诸城购物广场)、9大超市(诸城市百盛超市增福店、诸城市百盛超市大华店、诸城市百盛超市兴隆店、诸城市百盛超市鑫城店、诸城市百盛超市舜王店、佳乐家超市繁荣路店、佳乐家超市人民路店、佳乐家超市枫香店、青岛利群诸城购物广场)作为供应主体,以及超市、蔬菜店、药店等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商业门店外,其他商业门店暂停营业;个体诊所、个体门诊部等医疗点暂停营业;全市接种门诊暂停开诊(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正常开诊);取消或暂停群众聚集性活动,所有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博物馆、纪念馆、体育场馆、展览馆、动物园、市民公园、书店、文化书屋等一律暂停开放;所有网吧、影院、酒吧、KTV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;全市农贸集贸市场(便民市场)暂停营业;所有宗教场所、民间信仰场所及各类文艺演出、庙会等一律暂停活动。

  严格实行交通管制。对全市交通实行严格管制,进出诸城的路口全部安排执勤检查,私家车尽量不出小区、不上路;所有与外县市区相连的国省道路,公安、交通部门设点管控;所有县、乡村道路,各镇街园区安排管控,确保蔬菜生产运销、应急救援等道路畅通,尽量减少其他车辆通行。对防控疫情及运输生活急需物资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,统一到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行证管理专班(诸城市舜都路67号,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08房间)办理;检查站开辟绿色免检通道,持证车辆不受道路交通限行、禁行等交通管制。

  严格企业生产管控。全市各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要求,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,严禁企业擅自召回工作人员,具体复工时间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。对暂时停工企业,只保留生活必需的水、电、气、暖条件。对不听劝阻擅自提前返回诸城的外地员工,各镇街园区必须全部集中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,所需费用由所属企业承担。对擅自复工、擅自召回外地员工、外地员工未隔离观察的企业,一律严肃查处。

  严格加强自我防护。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(疫情防控组)下发的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公众预防指南》,加强自我防护。要主动配合检查监测防疫站点和相关部门的检查、监测及有关防控要求。

  严格疫情舆情管控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、散布疫情信息,一切信息以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依法依规发布的为准,对恶意炒作、造谣传谣者,依法严肃查处。

  对拒不执行本通告要求的,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有关规定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举报电话(0536)6065326。

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2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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